首先,什么是国内企业?
国内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
什么是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一个总体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国成分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分为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
外资企业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设立,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会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或者非法人实体。符合法人条件的外资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组成法人组织的外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个人独资的形式。这里的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法人或者自然人共同出资在中国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合资的规定。
内资企业如何转向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出资额应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国投资者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国投资者为自然人时,原内资企业的投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经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需要哪些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经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书》和企业档案移交外资企业登记机关。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的决定。经批准的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颁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转让给国内企业登记机关,并将变更登记材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核对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和原企业登记档案退还国内企业登记机关。
目前国内外企业的税收没有区别,所以在选择设立类型时,还是要考虑企业的发展。